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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为名公司股东将企业的公司法人变更,未向具体公司股东告之,彼此签有股权代持协议,具体公司股东是不是有权利规定赔付或撤股

公司企业 2020-05-04 2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知你所说的退股采用的是哪种形式,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股东如欲退出公司可采取两种方式: 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如果张是通过合法手续退出公司的,而且他与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竟业禁止协议的,那么他另外成立新公司就无需对原公司承担责任,反之,他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关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公司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便更换的。
      
    一、变更企业法人首先有股东会决议,任免职文件,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文件才能变更,必须控股70%以上股东同意签字以上文件才能生效。
      
    二、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变更以后的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也会相应变更。
  • 变更法人7个工作日办结,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7、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 可以要求公司收购你的股权。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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