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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店面租赁协议上带一条是,房租一年一付,每一年提早一月结清,承包方已不租赁时务必提早两月告之招标方,要不然招标方有权利规定承包方按那时候市场价付款两月租金,这一规章起效吗?

合同纠纷 2020-05-07 13: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二、 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三、 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四、 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五、 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六、 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七、 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门面出租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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