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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可能有部分溢流进入客厅,但数量不多,但后来楼下说漏墙已经用完了,让我们修理,房东说我们用错了问题,让我们自己,还是谁负责。2.房.房新了,没有合同。

综合法律 2020-05-01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下水道漏水问题的解答:建议进行质量鉴定,查明究竟是何原因造成。如属于自然原因损害,且未过质保期,由开发商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如超过质保期,由物业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该单元住户均摊。如属于人为原因损害,由造成该损坏的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2号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违约责任是多少,只是规定违约必须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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