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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妈妈均已六十五歹,孩子四十岁,精神残疾,无人力资本,且每日服药谋生,农村户口,能否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怎样申请?感谢!

离婚 2020-04-28 17: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低保待遇如何申请如下: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 进行工伤索赔后,能否申请低保,需要看是否符合低保的条件。一般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当地常住居民或持有非搜索农业、农业户口居民;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或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瞻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也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就读的学生。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其中工伤和意外伤害人员的护理费、营养误工费、丧葬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 工伤赔偿了,但丧失劳动力一般不可以申请低保,因为工伤对丧失劳动能力补偿的伤残津贴,应当作为当事人的收入计算。
    《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缺少“五证”
    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拆迁难补偿
    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它就是合法建筑。但也不排除那些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3、质量难保证
    这些房屋价格便宜,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小产权房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这些都是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的地方。
    5、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没有他项权利就相当于没有合法的质押物抵押到银行,银行贷款就无法批复,这意味着你需要一次性付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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