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未婚,成年,我妈妈以我的名义买了房子。 现在我母亲控告离婚,我名义上的家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家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我未婚,成年人,我妈妈以我的名义买了房子,现在我妈妈诉讼离婚,我的名义家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我未婚,成年,我妈妈以我的名义买了房子。 现在我母亲控告离婚,我名义上的家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家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我未婚,成年人,我妈妈以我的名义买了房子,现在我妈妈诉讼离婚,我的名义家属于他们的

离婚 2020-05-06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于知识产权收益的时间性,在当事人取得知识产权后,因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与财产性收益的实现并不同步;所以,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军人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一般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