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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对方必须以他的房子为我的名义,黄皮契约,没有房地产证明书。 你能去我的名下吗? 需要办什么手续,到哪里去办理?

房产纠纷 2020-05-05 11: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以下风险:
    1、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3、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
    5、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6、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如果没有土地证, 一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的,但另一部分银行是必须房产证、土地证两证齐全才能办房屋抵押贷款。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房产证是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后的证明文件之一,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产权证,此外还有《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产证过户手续费用可参照下文:  
    (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三)通过买卖取得房屋办理过户的费用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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