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丈夫生活了30年,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儿子是残疾人,脑瘫,现在丈夫在家也不给钱,想离婚,我这样的法律是怎么判断的,儿子从小就几乎由我照顾,儿子今年28岁了,女儿比儿子大,结婚了

离婚 2020-05-06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你好。去法院起诉的话,两岁到十岁之间的孩子的抚养权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来决定的,选择更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 你好,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一般两岁以下法院会判给女方,具体视双方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