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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向我借了15万日元,那时我没有写借款,所以我叫他还债。 他总是说不还钱。 他也说要还钱,可是到现在他还不还钱,该怎么办呢?

债权债务 2020-04-30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您好,可以准备好借款相关证据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 你好!可以收集借钱的证据,再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则可以考虑起诉索要欠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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