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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在08年年底认识的,他09年快3月份了他自己想买车可惜钱不够,我就在我爷爷那帮他借了1万五,这钱是有借条的。说好09年5月份还清,结果到现在还差五千元没还。他的车子每个月还要还银行的贷款两千元。随后我们09年5月3号结婚,和他结婚他也说他没钱,我就又在我爷爷那借了两万元钱(这个没有借条了,还到现在还欠9千元钱了)。他做药品销售的,进货没钱他自己就去农村信用社咨询贷款4万元钱的事(现在还了1万还差三万没还所以我的房产证土地证还在农村信用社抵押着呢)(这事一开始我不知情,在他一切都谈好了就需要用东西做抵押就能拿到钱了,他才对我说要用我的房产证土地证)(我自己的这套房子是我在没认识他时我家大人拿钱给我买的,我和我老公08年年底才认识,我的这套房子05年我就买了)我和我老公09年5月份结婚到现在他每天每个月挣的钱没有给我这个做老婆的买过任何一样东西,他也更没有把挣到的钱交给我过。我没有工作还要带孩子所以我的生活我孩子的生活一直都是我自己的妈妈在支撑着。我想知道他借的这些钱是属于共同债务吗?

银行 2018-09-03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继续承包,您父母 祖父母的土地由 您们兄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房产没有遗嘱,由你们兄弟继承。 建议协商解决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有房产证抵押的利率是最低的,一般是基准利率上浮10%-40%,各个银行不一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等都可以申请的,还有一个要关注的就是贷款还有评估费等费用,了解一下利率和其他费用方面的问题,平衡一下,再决定在哪个银行做。  房产证抵押贷款:即贷款人用产权房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最高可贷产权房评估价的7成。   房产证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以自有房产(住宅、商铺、办公房)作为抵押物;   
    2、银行评估其价值,给予抵押贷款,最高可达7成;   
    3、抵押物在上海,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市区房产价值在价值100万以上;房龄20年之内;   
    3.权利人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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