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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我失去妻子你能和我离婚吗?

离婚 2020-05-02 0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同时,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离婚证丢失的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妻子一方执意要离婚的,只要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是可以离婚的。
  • 女方一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有可能不会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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