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和当时的女朋友相处时,在2008.4.27 借出钱一笔,借条上只写了愿意早日归还,没明确写归还日期和利息。几个月后2人分手。对方没钱归还。口头说自己一处房产卖掉就还。但大约同年6,7月份房产卖出,但并没归还借款。过后一直推拖不还钱。 在2008年的10月有QQ聊天记录可以可以证明当时正在声明讨要回欠款的记录,已经声明再不还钱就要加付利息。今天。女方已经嫁人。也早有了偿还能力,却用于投资生意。我查了一些法律资料!( 对于不定期无利息约定的借条,可以随时催告要回,催告之后的不归还的可以按同期贷款利率要逾期利息。)我起诉时,如何讨要逾期利息?是按照口头承诺的卖房日期开始计算?还是用QQ聊天文字的2008年10月份计算逾期利息?我怎样起诉才能全赢? 案件受理费最后也要对方全额支付。我想要求从立案日开始到还清欠款日之间要求按同期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这样要求可以吗?

案件执行 2018-09-03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
    4.50%,月利率为
    4.50%/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4.0%,全国都一样。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未成年人贷款需要的相关手续: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还款:  
    一、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还款的期限。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相应期限的利率  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利率)期数-1]  当期借款利息=(本金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相应期限的利率
  •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