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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 听说我和她没有收据,但是买了房子。 房地产证明书上填了他的名字,住房贷款也一起签了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分手,房子是平分还是什么呢?

房产纠纷 2020-05-03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上述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分割方式,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收入和支出混同,一方名下的房子、存款基本上都有另一方有形或者无形的出资、付出或者帮助,但由于很难举证,往往在分割时出现较大分歧。
    并且仅就一方的上述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小孩的付出在分割另一方的财产有多大的帮助上,那就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了。
  • 对于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原则上应当按份共有。对共有财产各自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份额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平分。
  • 现在中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提出分手,没有法律依据要求支付一笔费用。房子如果一方有出资,可以主张其出资部分及增值部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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