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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和保险金赔偿

保险纠纷 2020-06-01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调岗降职降薪,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试图变更工资报酬,可直接按《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及按工作年限(6年)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按合同上约定工资。
  • 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公司要进行赔偿。
  • 发现公司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规定公司会被责任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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