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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商场工作,我想看看我什么时候辞职,两双鞋子,让我付钱,我说从工资,店主说不从工资,让我自己付钱,我不付钱,他们不是骗子。

劳动纠纷 2020-05-11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申请仲裁,追讨工资。有需要联系我。
  • 您好,请问您是受到了工伤吗?您做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吗?按照法律规定,工伤是必须给予工伤赔偿的,如果厂房拒绝给付,您是可以向地区劳动部门求助的。请问您辞职是什么情况。
    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辞退呢?您如果是被辞退,是可以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金的。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需要,可以转为一对一或者来电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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