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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间门面房出租给一家修车的,口头约定是一年2500元,没有签租房协议,他交了500元押金,4月份东西就搬进来了,但人没进来住,到现在一直没交过房租,由于他人没进来住,东西只放了一间门面,我老公哥哥在征得他的同意下就把一辆小货车放在我另一间门面里。我现在不想租给修车的了,由于工作原因我们夫妻俩都在外地,租房都是由我老公父母处理的。现在房客不交房租也不搬,我们在6月20日就打电话通知他不想租给他了,并承诺他如果在6月底他把东西全部搬走的话我们就把押金全部退给他,他当时说先找房子,我老公7月10日左右打电话给他向他确认房找得怎么样了,他却说要我们把押金全部退给他,并赔偿他500元损失,他才搬,我该怎么办呢?因为没签合同,他不交房租,我有权叫他搬吗,但我又实在不想租给他了,他不搬的话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18-09-04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没有签合同,很可能会导致双方协议不成立,或者日后一方反悔违约给另一方带来损害,所以进行民事行为过程中比如租赁、雇佣、借贷等等都要签订合同。
  • 交房租一般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最好在约定日期前交纳,避免逾期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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