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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留下来的,已经买过来了,但房主名字一直在我父亲头上,我父亲去世13年了,我们兄弟姐妹9个,之前已经写过放弃遗产证明,但是没有公证,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自己的名下,去房产局说需要有公证处公正过的遗产放弃证明,否则我们房子如果以后拆迁、分房或是留给小孩,都不算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财产,是这样吗?律师,还有其他的办法吗?因为兄弟姐妹都不在一个地方,且中间有一两个关系不算好,再召集到公证住,我觉得可能不现实

拆迁补偿 2018-09-04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才能过户。公婆立遗嘱的,他们去世后才能过户。如果是他们名下房产,现在可以办理赠予公证,拿公证书过户 如果是去世儿子的遗产,公婆继承后可以赠予儿媳。
    如果放弃继承,他们放弃部分按法定继承分配,不能指定赠予 孩子没出生的,要保留份额,孩子出生后继承 《继承法》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一、房屋继承必须公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  
    二、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公证吗  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有: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
    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amp;#251;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
    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 遗产房屋过户的程序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
    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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