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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6日开始,我在某物业公司开始了试用期,面试时说是年后要分配去科技园做客服,试用期薪水1800,3个月后2000。当时楼还未建成,让我在市场部做助理,做到年底,经理辞职,我的试用期也过了,合同从2月1日至12月31日,合同上没有写明薪水多少。之后公司调来新总经理,我在试用期后近一个月被通知薪水不加了,还是1800,说是根据业绩来的,我目前工作内容少,所以不加,也确实如此,我没说什么,想着调到科技园后会加的。之后我被调到品质部做文员,今年4月却被通知不用去科技园了,留在公司做前台工作。5月8日早晨,我迟到了4分钟,同事帮我打了卡,被人事发现,一定要我说是谁帮我打的,我不说就算两天旷工,我同意被扣。后来,又说:不说是谁帮忙,就要离职,我同意离职。之后一直无其他消息。公司一般是10号发薪水,周六我发现本月薪水只有1414.2元。我不明白怎么扣的。人事说是上面调薪,他不清楚。 同事都说是公司不想付那一个月薪水的赔偿,想让我自动离职。

合同纠纷 2018-09-04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按照以下方法辞职:


    1、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辞职。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后,员工可以随时走人,不受三十日的时间限制。


    2、员工与公司不协商或是协商不一致的,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且,不管公司是否同意辞职,只要按照这个方式通知后即可以辞职。


    3、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员工人身安全,那么,员工可以不用协商,不用通知,立即提出辞职。

    最后,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除了顺利解除劳动合同外,因为公司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员工辞职时可以要求二倍工资赔偿。

  •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讨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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