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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在某开发商购买了一套住宅,交了30%的首付签订了购房合同。然后过了几天开发商那边通知我说他们的预售许可证过期了,所以办不了贷款,叫我交全款。因为我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我执意要退房。但开发商不想退,说我可以先领钥匙住进去,等他们把房产证办下来后,再拿它去银行做抵押贷款。

银行 2018-09-04 1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解除购房合同不代表连贷款合同也同时解除了,买房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还是要清偿的。实践中买房人退房后,开发商要将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但开发商为了防止买房人取得所退的购房款后不去归还贷款,势必影响开发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开发商会将该退还的全部房款分为两个部分:银行贷款未偿还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首付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退给买房人。
  • 房贷办不下来首付可以退回的,但是要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综上,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而且《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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