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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公司要我赔付违约金,按现行的劳动法我是否属于违约,要赔付违约金吗?如果按新的劳动合同法又是什么样的规定?2、我们合同上是这么规定的,如果员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要赔付在职期间所有的收入包括奖金,请问这样的违约金规定是否合法?法律是怎么规定违约金赔付的?真要赔的话我需要赔多少?3、我们公司只交养老金、大病保险、失业金,不负责交纳生育金的,我是本地户口,请问生育金是不是国家强制性要交的社会保险?4、我们公司不按国家法定假日放假的,也不给加班工资的,我们上班都打卡的,有卡片为证,还有工资卡,举证要谁举证的(单位还是劳动者)?5、可不可以以第4点为理由提出辞职(以书面形式提出),是不是这样的辞职可以马上提出的?还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合同纠纷 2018-09-04 1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是强制性要买的吗?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只要职工在企业工作,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这在1995年的《劳动法》中就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1999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以前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除此之外没有违约金。用人单位收取违约金违法。
    但你没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辞职,用人单位可以追究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因此,请求用人单位代缴社会保险金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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