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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住房租赁合同,但是合同上只写着双方的名字。 合同未到期期间,没有拖欠房租和水电费等费用,一个月前通知房东,房东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5-23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 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如果一方不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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