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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在门工厂工作的人相撞,在医院住了十天,认定是九级障碍,到现在为止2018年进行了赔偿,赔偿标准是按照2016年的标准进行赔偿,还是按照2018年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劳动纠纷 2020-05-24 1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cm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cm2(注:2为平方)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
    0.3,另眼矫正视力>
    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食管修补术;  40)胃修补术后;  41)十二指肠修补术;  42)小肠修补术后;  43)结肠修补术后;  44)肝修补术后;  45)胆囊切除;  46)开腹探查术后;  47)脾修补术后;  48)胰修补术后;  49)肾修补术后;  50)膀胱修补术后;  51)子宫修补术后;  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54)乳腺成形术后。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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