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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登记的抵押权先于先已登记的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到期的,怎么处理?若财产被强制执行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8-09-05 0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执行是不需要费用的,具体的时间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是有权利拘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被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条例,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规定。《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只是为了保证其用于居住条件改善目的的实现。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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