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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地投资一家公司,现在要注销。你能吸收合并吗?如果合并也需要清算报告?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同一行业,直接清算和吸收合并的利弊是什么?

外商投资 2020-05-24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以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标的物已交付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且负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方当事人履行了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以该方当事人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主张该方当事人不享有股东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举证证明该方当事人因迟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给外商投资企业造成损失并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可以合并,法律上有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之分,需要履行有关呈批、公告等手续。要看合并的结构,合并后从事的营业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等因为涉及到外资。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具体事宜。
  • 可以合并,法律上有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之分,需要履行有关呈批、公告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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