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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张某因业务关系发生债权纠纷,并于2004年将其告上法庭,经过3年时间于2007年二月九日达成调解协议,达成协议后,张某之妻及子女是有名的地痞无赖,妄想赖账,于是向法院提出上诉,中院发出再审民事裁定书,因沂水法院认为无错,所以中院指定由沂南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10年5月18日作出裁定,认为原审并无不妥之处,应予维持,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十条之规定,裁定:驳回申请再审人的再审申请,恢复原审的执行,但申请再审人以自己作为案外人对调解书提起再审的,应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不应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十条之规定为由提出上诉,是否合法,沂南法院所做的裁定是否有错误

诉讼 2018-09-05 0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审法院应该按照上诉人变更后的上诉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审理案件;如果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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