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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人找担保人要钱,借钱人不在,借钱人有东西,可不可以由担保人直接起诉借款人?

债权债务 2018-09-05 0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抵押的借款合同,起诉:
    如果满足抵押权实行的具体条件,有权对于抵押物及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进行追索。
    抵押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 可以起诉。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根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断定。借款合同(借条可以视为合同)约定每月偿还的,到期没还就是违反合同规定,出借人可以起诉借款人违约。但是,没有借款人的住址、电话等,法院是不会立案受理起诉的。
    因为无法把诉讼文件送达被告人。注意:借款合同诉讼,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来定。法律规定,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不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选择单独起诉保证人。
    就是说当时借款合同上注明,借款人如果不偿还的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就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

  • 1、先要明确担保人是何种类型担保。如果是保证人则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只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2、债务人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债务人清算无法还清的债务,由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担保人被起诉后,只要在执行阶段不存在故意逃避债务的履行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拒不履行判决则可能被追究刑责,但这种情况还是相当少的,一般会先强制冻结处置担保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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