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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我婆婆的独生子,现在公家在婆婆的名义上,但我丈夫和婆婆的户籍不在一起。 如果我的婆婆去世了,我丈夫可以继续租这所房子吗如果婆婆还活着,房子要被拆掉的话,现在的政策会怎么样?

离婚 2020-05-21 1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需要了解案件细节,建议能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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