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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是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公司仍然提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现在担保公司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是否支持

债权债务 2018-09-05 0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担保一般是连带保证,借款人不还款,可以将借款人和保证人一同起诉。如果你们的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是连带保证,只是一般保证,对方应先起诉借款人,只有在借款人的财产不足偿还时才能用担保人的财产偿还。
    因为是连带保证,可以只用一个担保人的财产偿还。在偿还后,还款的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全部款项,也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他们应承担的份额。
  •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 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 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 你好! 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还要根据你们与信用社签订的联保协议确定:2:没有发生贷款的人,作为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你们之间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3:你们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人承担全部责任,一人承担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数额是均摊的。4: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其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
    5:信用社一般不会承担责任。6:注意时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效一般是在主债务期限届满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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