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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法庭上离婚了,对方不服法庭上诉。 请问立案后法院受审多久,现在立案已经一个月了,我还没有收到通知

离婚 2020-05-25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法院一审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诉讼到法院离婚,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半年和好的机会,不予判决离婚。如果第二次再诉讼离婚,说明双方没有和好的几率较大,一般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感情确实破裂的,法院也会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出现法定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离的,要等拿到第一次判决书后,6个月后重新起诉离婚法院才会根据情况看是否叛离。
  •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即是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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