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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我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辞职,公司要求给我签保密协议,并且说我1年内不可以从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上班,公司说对我有补偿,补偿怎么算呢?我是不是完全可以拒绝签呢?

劳动纠纷 2018-06-25 2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 通常的保密协议分为商业上的保密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 商业上的保密协议通常是两个单位签订,同时负有保密义务的具体项目工作人员有的商业秘密持有方也要求联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范围,在我国有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界定。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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