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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于今年三月签订合同,按揭购买了一个二手房,合同约定,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卖方收首期当天,卖方协助买方办妥收楼入住手续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并且规定正式交付前,卖方要交清所有欠费及应付费用,否则是为逾期交楼,买方有权拒绝收楼及追偿。四月中,我递件那天交了首期楼款。四月底的时候,卖方通过中介说要交钥匙我,中介说这就是收楼。由于递件之后要过九个工作日之后,才能交契税,然后再过三个工作日之后才能去拿新房产证,那时还够时间(要五一假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才能去取),于是我那天就问中介,入住更名等手续是否现在能办,中介说还没那么快,要等房产证出来,还要去银行抵押入库等之,于是我以无法办入住更名为由拒绝拿钥匙收楼,说要等房产证出来办理物业交接、更名入住的手续。现在房产证我可以去拿了,电话中介去办交楼手续,结果中介说,物业、水电等费用,卖方只交到付首期那天,说是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从那天起后面的费用算我的,这样合理吗?应该怎么维权?我的新房产证还未去取,后面还要去银行的办抵押入库手续。

银行 2018-09-05 1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人及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 一般购买房屋后,都要及时办理房产证,只要是按照正常买房流程,一般都能办房产证,办房产证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不过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 贷款人及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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