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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老公结婚7年,现在他要离婚,除了公共财产外,请问还有其他什么赔偿吗?我为了他打过4次胎,感觉很不值,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成立吗?成立的话是什么标准?

离婚 2018-06-25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且你有足够的证据,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过错方少分财产。建议你收集,固定,保留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因孩子已18岁,因此他有自主选择权。到于费用因不确定你的财产数额,因此不能确定具体的代理费用。一般 不涉及财产分割,离婚案件4000元左右。
  •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夫妻在婚后将对于个人财产进行公证的,如果当事人想将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变更。另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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