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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广场的5层住宅,2001年完工,因当初的开发商亏本走了,土地证至今未办,同一块地的24层电梯房正在办理土地证。请问购此套二手商品房有何风险?如果今后土地证可以办理了,是直接办我的名字,还是需要原户主来办理过户?还有,购买过户后,若干年后我不住了,还可以再出卖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5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土地证需要过户。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需要拿着新办理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带着原房主持老土地证,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事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缴纳一定税费,上缴老土地证,办理名字的新土地证。长时间15到20个工作日
  • 在土地证过户的这个过程中,对于办理者也是有要求的:
    1. 办理者需要携带现任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等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同时如果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经办理土地证的就要携带土地证原件,但是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核心的档案室来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此时还需要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3. 此外,除了土地出让金外,还有额外的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缴纳,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包括有契税
    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
    4. 若是在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剩余都是零星费用。
  •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合同是指: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双方本人带相关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
    交房管局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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