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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觉得咨询一下,我朋友借我五万元,贷款利息一分,借据服务承诺2017年一月一日还,結果到现在还没有还,通电话不接,短消息总不回,是我他那时候的借据,也有以前他同意还款的手机微信记录,另外,他是國家公务人员,在郊县也有一套房地产,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提起诉讼他要回这钱不?感谢!您好,我觉得咨询一下,我朋友借我五万元,贷款利息一分,借据服务承诺2017年一月一日还,結果到现在还没有还,通电话不接,短消息总不回,是我他那时候的借据,也有以前他同意还款的手机微信记录,另外,他是國

房产纠纷 2020-05-28 1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起诉时要准备诉状和证据材料起诉到对方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如有必要可委托律师办理。
  • 提交起诉书,借条,转账记录起诉对方所在地法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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