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在2007年10月份购买了一个商场统一经营的商铺(期房)。购买时由于开发商做促销,购买时即刻返还3年的房租(从2008年4月份开始),年房租为房款的8%。即享受实际购房款为总房款的76%的优惠且当时签订合同,并通过开发商与商场管理公司签订10年租约,租金从第四年开始返还。 现在出现如下问题,由于3年的房租已经优惠在购房款中,目前临近满3年期限,最近开发商给我打电话,说建议我退房,可以给我这几年的利息。我从其他途径了解到,商场经营的公司其实是个骗子公司(皮包公司),商场经营公司同时也骗取商场经销商的租金和保证金等等费用。后来跑了,后来开发商起诉了骗子管理公司,但是此公司只是皮包公司,公司法人是还别人,而且没有任何偿还能力。因此3年内商场一直没有开业。最近开发公司频繁打电话让我退房,说大多数都已经退房,到底是真是假我也无法考证。由于开发商资金问题,可能也欠施工单位钱,施工单位没有提交竣工资料,至今房产证也一直没有办下来。而且目前商场也一直在招商,没有营业。我想请问专家:1、我现在是应该退房还是应该继续等待,如果到明年4月后,商场无法返租,那么就是商场管理公司违约(虽然管理公司是骗子公司),我是否可以自己经营或者与以后新招商的商场统一经营的公司签订合同?2、由于此场变故,开发商现在说当时购房的时候享受的的3年的房租的优惠,由于商场管理公司没能承担,应该由我们业主来承担,有没有法律依据?3、如果我不退房,即使明年4月份不返租,我也选择继续等待,那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房产证,那怎么办?不会就这样一直僵持吧?最后,我猜想,由于今年房价涨的厉害,开房商可能想把商场整体出售给别人,所以想让大家退房,退房的钱按当时的购房款退,顶多加点利息,都退了以后,他高价卖给别人,来挽回自己的损失。他们声称大多数都已经退房,我感觉有点可笑,几百个业主,难道都选择了让开发商白用了4年的资金?选择按当时房价退款?问题补充:首先我就是去法院,我起诉什么?毕竟现在3年的房租已经在购房时已经返还,现在开发商也只是建议退房,没有违约啊。其次,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开发商要这样做,谁能给分析下,毕竟不是我一个业主,商场有上百个业主呢。

房产纠纷 2018-09-05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般来说办房产证是由开发商办。你交齐开发商所需要资料即可。拿以上这些东西到当地的房产交易就可以去办理的。
  • 开发商违约怎么退房,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退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购房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  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虽然时有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但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购房者对开发商存在欺诈故意与欺诈事实举证困难所致。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字认可。  
    (二)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阜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