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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帮客户代办产权证,我们一般是先交契税,印花税然后才办产权证,这是程序,但是今年,我把一个客户的房产证办出来后,房管所的工作人员后来打电话通知我,说这个客户上了什么名单,有问题,不能办证,要求我把办出来的房产证退回去,否则就不给我们公司办其他的产权证了.以前,相关部门也只是口头通知了我们一下说有部分人不能办产权证,但未书面通知.而且过了一年多我也就没放在心上,他们可能也没注意所以就办出来了,但现在,我不把这个证退给他们,我就办不了任何证件了.但是,如果我把这个证退给他们的话,客户会过来找麻烦的,因为他们已经交了三万多的税了,是我帮他们在税务所代缴的,税已入了国库,房管所自己收的交易手续费也入了国库,应该不可能退出来了,最近,公司的领导说最近有几个证要急着办,也要求我把这个办出来的证退回去,我想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才能避免法律上的责任?如果退回去,三万多的税费损失,谁负责呢?我应该要求别人出什么手续吗?我又有什么责任?如果不退,这个客户好像没损失,那我似乎也没有责任,这样是不是更好?大不了我离开这个公司就是了,是吗?或者还有什么好办法?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5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
  • 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
    1、小产权房屋开发人根据建房批复,城填规化许可证到土管局交纳一定量的土地出让金,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
    2、小产权的建筑商到地税部门交纳百分之四点叁捌的建筑环节税收。
    3、根据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交纳的建筑环税收票证、建房批复、城镇规化许可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总证。
    4、房屋购买者凭房屋总证,房屋产权过户表,卖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房屋合同到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税收和农村财务管理局)交纳契税税。
    5、到地税部门交纳房屋销售环节的各项税收。
    6、凭以上各种手续和交纳的税收票据或税收减免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手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
    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炉后,一些夫妻希望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要求,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
    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缴3万多的税。  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
    而婚后共同房产增名目前暂不需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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