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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了一年,因工作关系已经租不起来了。 我现在住了两个月。 签合同的时候,如果违约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的话,我和两个人一起租的两个房间一厅,我们一个人的房租是650,如果支付违约金的话,是应该支付我自己的房租两个月,还是整栋房子两个月房子租了一年,因工作关系已经租不起来了。 我现在住了两个月。 签合同的时候,如果违约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的话,我和两个人一起租的两个房间一厅,我们一个人的房租是650,如果支付违约金的话,是应该支付我自

合同纠纷 2020-06-02 0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注意到期后续期谁说了算的问题,还有到期后价格怎么定的问题。  
    2、中间房东突然要收房付多少违约金给你的问题。  
    3、房租晚交的惩罚金问题。  
    4、屋内破损赔偿问题,屋内设备损坏谁修理问题。  
    5、取暖费谁付问题。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
    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合同谈判的要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元素,主要有下列内容:
    1、合同标的
    2、合同标的的数量与质量
    3、双方权利义务
    4、收费数额与方式
    5、商品或服务交付的数额和方式
    6、违约责任、解除条件
    7、争议解决条款、合同生效期间
    8,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关于违约金,也不得随意设定,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 违约金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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