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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东。我找到一个支付租金的中介。我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中介支付了1500元。房客不富裕。我和我协商支付三元,四个月的租金和一年的物业费。我同意了。现在我已经住了两个月,说我不想再租了。现在我让她搬出去了。她还说她不会动。她说她会呆三个月。她也没有支付水电费,并要求中介。我现在该怎么办?你好,我是房东。我找到一个支付租金的中介。我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中介支付了1500元。房客不富裕。我和我协商支付三元,四个月的租金和一年的物业费。我同意了。现在我已经住了两个月,说我不想再租了。现

房产纠纷 2019-12-26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有以下行为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所以一下几点一定要注意: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7)未经房东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业管理费的收取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
    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有偿原则。公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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