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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用了一个工业厂房,合同书已签三天了付了一万订金,但租用从6月算起,现在我假如不愿租了是归属于毁约合同书吗?指的是下列这句话:在租期内,承包方没经招标方愿意,半途私自续租的,承包方应当按合同书总房租20%的信用额度向招标方付款合同违约金。若付款的合同违约金不够填补招标方损害的,承包方还应担负承担责任。我租用了一个工业厂房,合同书已签三天了付了一万订金,但租用从6月算起,现在我假如不愿租了是归属于毁约合同书吗?指的是下列这句话:在租期内,承包方没经招标方愿意,半途私自续租的,承包方应当按合同书总房租

合同纠纷 2020-06-13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未满的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未满的违约金  1租期未满押金不退;  
    2、违约,收年租金30%的违约金。  
    3、具体要看双方租房合同的内容。如果合同规定可以提前退房,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且不算违约。如果合同没如此规定。那么就是是违约,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是法律规定交一定的违约金。  
    4、双方当时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是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的,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三、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定金责任5,违约金责任。具体责任承担视实际违约情况和合同约定内容来承担,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律师。
  • 合同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交付了定金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了违约金的还需要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具体责任承担视实际违约情况和合同约定内容来承担,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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