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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离婚前丈夫没有双方承担房产贷款的费用吗

离婚 2020-06-09 2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 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子的全款来自婚前那套房子的售房款,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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