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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小孩子有一岁零5个月,全是我俩姥姥养大的,如今闹离异,他爸爸和他姥姥从来没有带过他,并且他爸爸从不会家务劳动,小娃的日常生活也不知道怎么做,他姥姥也由于人体不灵便,并且她家还差帐,假如小孩跟他爸爸的话针对孩子的成长都不好,并且大家争吵他都是摔东西,乃至打架,那样的话小孩子孩子抚养权谁会赢面大呢如今小孩子有一岁零5个月,全是我俩姥姥养大的,如今闹离异,他爸爸和他姥姥从来没有带过他,并且他爸爸从不会家务劳动,小娃的日常生活也不知道怎么做,他姥姥也由于人体不灵便,并且她家还差帐,假如小孩跟他爸爸

离婚 2020-06-14 17: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上讲,非近亲属没有抚养的义务。但于亲情,有抚养的义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 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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