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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问答
法人0工资是否还需要申报个税
法人0工资也要申报个税,确保税收规范。5000元以下工资不纳税,个税申报针对上个月工资。了解个税规定,保障自身权益,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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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
宁波
个人所得税
扣税标准遵循国家统一规定,当工资收入达到一定标准需依法缴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已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具《纳税记录》替代《税收完税证明》。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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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多少不用交税吗
个体户并非所有收入都免税,月经营额不超过2万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仍需缴纳其他税费。此外,个体户应注意税务登记、定期定额征税等事项,避免成为非正常户或D级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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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工资
个人所得税
怎么计算?本文将详细解析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的应用。同时,还会强调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您能够准确、公正地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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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人员交
个人所得税
吗?答案是不需要。退休人员领取的退休金属于个税免征范畴,不符合
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对象。若遇到税务部门要求缴税,退休人员可申诉并寻求法律帮助。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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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荣成市劳动局电话号码多少
你好,可以拨打114查询
伤残鉴定是搁威海鉴定,有权威还是搁荣成市鉴定有权威?
你好青楠律所为您服务
在渔船上作业时小拇指骨折,已经做了手术,一般船主要赔偿工人多少钱?
法律分析: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到第四十五条
你好,我想问一问,在威海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十级工伤伤残标准的赔偿金额是多少钱? 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但都是有具体的赔偿项目。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 一、 二、 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 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伤残的鉴定是比较复杂的程序,主要是由于工伤的类型和程度都会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产生影响,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伤残程序都有着不同的伤残等级和赔偿方式,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伤残赔偿进行明确认定,避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出现 综合上面所说的 ,工伤一般就需要进行认定和鉴定之后才能给予相应的赔偿,对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般就会按本人七个月的工资来进行支付,但具体的赔偿额我国是没有统一标准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工伤认定后多久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通常在6个月之后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我在公司工作六年没交保险,怎么能要到补偿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进行投诉的
正常工资是300一天 但是这边工作时间太长一天只能睡6个小时左右 辞职领导按每天一天元结算 合法吗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边工作一天300 工作时间太长 干满一个月 选择离职 工资按每天100结算合法吗
法律分析:正常离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正常离职的工资按照剔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后,用月工资出勤天数,再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请问工伤签订书下来,老板让签垫付协议对吗
建议尽量不要随意跟单位签书面的协议啊,如果要签的话也要让律师看一下协议内容
威海市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关于病假工资的具体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上报国务院备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要提前几天后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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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暑期工人,在一家餐馆工作,但店里太克扣员工工资,而且直接辞职没有工资,那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一名暑期工人,在一家餐馆工作,但店里太克扣员工工资,而且直接辞职没有工资,那我该怎么办?还有
老板只给了我一份工资。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我和同一位老板在两个单位工作,老板只给了我一份工资。那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病人,脑出血,住院治疗五天死亡?
病人,脑出血,住院治疗五天死亡
在公司工作11年,有经济补偿吗?
在公司工作11年,公司乱罚款,被迫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实习生实习期间签订了纸质版三方协议,在实习期间签订了电子就业协议,毕业后可以不去那间公司上班不?
请问实习生实习期间签订了纸质版三方协议,在实习期间签订了电子就业协议,毕业后可以不去那间公司上班不
个人所得税要什么条件才能退
个人所得税要什么条件才能退
请咨询一下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应该写谁
请咨询一下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应该写谁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则视为旷工。如果他们一天不去,他们将扣除三天的工资。这合法吗?
如果小时工不上班,则视为旷工。如果他们一天不去,他们将扣除三天的工资。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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