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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2年6月与开发者签订购房合同,于2003年6月入住大楼,9月入住,开发者明确约定在合同中接受大楼后360天内处理不动产证明书,但尚未处理好,到2007年5月才开始为我办理。 到了8月才领到了房地产证明书。 我现在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开发人员吗?我于2002年6月与开发者签订购房合同,于2003年6月入住大楼,9月入住,开发者明确约定在合同中接受大楼后360天内处理不动产证明书,但尚未处理好,到2007年5月才开始为我办理。 到了8月才领到了

房产纠纷 2020-06-02 1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帮助业主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帮助办理房产证,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您违约金,同时,您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帮您办理相关手续。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产证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时效。
    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特别时效。
    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
    最长时效是指《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另外,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任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5、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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