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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RMB¥100000.00)壹拾万元整,甲方应当于2011年9月30日将上述房地产,钥匙及车辆,相关过户手续经双方验收后交付予乙方,同时乙方将余款¥390000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甲方,交易结束。 第十条 违约约定:甲、乙双方约定,除第十一条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10%,49000.0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合同纠纷 2018-09-06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预定合同若无违反法律规定则有效。通常情况,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定金是不可以退的。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
    1、如果在期限内,确因甲方未能拿出合同,导致合同未签订,则定金理应退还;
    2、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此种情况下定金可退。
  •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的适用规则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不宜约定为超过造成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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