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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收房地产税,已有两套房是补税?

房产纠纷 2020-06-09 1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 一般房产交易税税种有:营业税(按交易价
    5.55%征收)、个税(按交易价1%征收)、契税(按交易价1%~5%征收)、以及印花税(按交易价
    0.1%征收)。
  • 房产交易税主要是指在房产交易的时候所涉及到的税收,一般是指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比例来征收,不同的地区税种不同,征收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房产交易税税种有:营业税(按交易价
    5.55%征收)、个税(按交易价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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