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物条款。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物的一部分,当事人应明确使用的范围,并且仅限于该物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的情况。
2、租赁期限的条款
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当然依双方的需要和可能自愿商定,但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20年。如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过的部门分效,即租赁期限应缩减为法定的最高期限20年。
3、租金条款。
4、租赁物维修条款。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定金收据内容包括什么
合同诈骗罪合同是无效的吗
营业执照转让协议合同有效吗
律师说法:合同传真件的证明力
没有书面合同行吗?
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你知道吗?
合同的定金可以退吗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续吗
合同违约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