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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钱某房地产开发商做促销活动,限期一天,我家人在那天下订一套房子,开发商要求交五万元定金,并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上说明要在三天内交清首付,并签订合同。 但后来,开发商来电说让我们等电话通知再过去交钱,半个月后,也就是现在,我家人过去交首付并签合同时,开发商告之现在只能给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要等另外两栋楼盖好后再一起办理。请问:1、这个过程中,开发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2违反了什么法律?3、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9-06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多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和立约定金。
    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双方订立主合同的担保,当该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由违反承诺的一方接受定金处罚。立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之前,其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订立,而违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的同时或之后,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非常重要,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房产买卖的安全性,在实务中客户与房产中介产生的纠纷非常多,这些纠纷主要有以下八种:
    一、 因支付意向金引起的纠纷
    二、 因跳中介引起的纠纷
    三、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四、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五、因中介提供信息不真实引起的纠纷
    六、因吃差价引起的纠纷
    七、因签约过程不规范引起的纠纷
    八、因混淆居间及代理行为引起的纠纷。
  • ;  房屋产权证的概念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买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房屋产权证的权利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护.  如是买的一手房,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来保证利益.如是二手房,则基本不可以买卖,不然利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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