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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婚有结婚证,小孩满月男方就回老家了没有留下任何财务。并且离开1个月后告诉我有了新的女朋友要我去老家找他把婚离了。我曾向他提出两个离婚方案1,协议离婚孩子跟我,姓跟他,他需付抚养费800/月{他每月工资3000-6000}。2,孩子跟我,姓跟我,他无需支付抚养费。两个都没有同意。抚养费拒付姓也不同意该。现在小孩快1岁了 也没有付过抚养费,我可以在我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吗?还是必须去他那里起诉,如果起诉的话 我可以要求他补偿之前的抚养费吗?还有他母亲说他一月6,7千工资抚养费要求1000/月 过分吗?还有我因为带孩子没有正式工作。孩子没满2岁他可以跟我争吗?希望可以获得帮助,谢谢!

离婚 2018-06-26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注意: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就该案例而言,如果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又想反悔的。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一般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懂相关的起诉流程的,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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