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是如何减轻罪犯的处罚

刑事辩护 2020-06-17 18: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 依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渭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