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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交了A朋友B朋友,后来我跟A闹翻了,B跟A玩在一起了,然后两人交流了我跟他们交心的时候的一些话,比如我觉得A怎么不好B怎么不好,也没有伤害人的意思,就是聊天交心时候说的话,现在A在QQ群里,大家都有一样的兴趣爱好的群里攻击我,说我到处说人坏话,还说他看见我做见不得人的事情,在群里谩骂跟侮辱,点名道姓,我一直没有做声,拿交心的话出来伤人,其实我真的很想问一句,你是看我我跟人在床上了?你凭什么说我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对了,我是已婚。现在我就是想问,我能不能起诉他诽谤罪,定罪后会怎么判。麻烦您了

综合法律 2018-09-06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遭受诽谤的,可以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需要符合下列要件:
    1.客观上是捏造并散布某种虚假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所散布的是虚假的事实;
    3.诽谤行为需要情节严重,包括手段恶劣、内容恶毒、流转范围广、后果严重等。如果对方的诽谤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诽谤人的刑事责任。
  • 《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还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具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故意,客观上也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符合刑法的规定。
    但是,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关于网络信息诽谤罪的定罪标准,希望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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