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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办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候能生效啊?

保险纠纷 2018-06-26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保险人只要证明已经发生了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不论医疗费用的数额是多少,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
  •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下列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 关于怎么办理城镇医疗保险进行如下回答:
    (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填写表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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